智慧城市并非單純依賴數智化硬件設施的疊加,而是一場關乎城市運行邏輯與治理方式的深度重塑。
自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數據局等部門聯合印發《關于深化智慧城市發展推進城市全域數字化轉型的指導意見》以來,智慧城市建設被首次明確為數字中國建設的重要綜合載體,全國已有超過500個城市開展試點與探索。然而,智慧城市建設仍面臨建設熱而運營冷、政府主導有余而市場活力不足、展示效果突出而市民體驗欠佳等共性難題,有賴于能源、治理與服務的系統整合與協同優化。
智慧能源是智慧城市建設的基礎支撐。通過將分布式光伏、樓宇儲能、充換電站以及工業蒸汽等多元能源要素統一納入“源—網—荷—儲”調度池,智慧能源能夠將每一千瓦時電、每一噸熱轉化為可預測、可交易、可結算的數據化資產。能源體系不再只是成本中心,而逐漸演變為價值創造的重要源泉。因此,在智慧城市建設過程中,智慧能源發展的制度建設應同步跟進,尤需加快完善峰谷電價機制、容量補償機制以及虛擬電廠的準入、計量與結算等配套規則。通過制度穩定性來換取能源體系靈活性和市場活力,方能確保智慧能源在智慧城市中的可持續運行與高效迭代。
智慧治理是智慧城市建設的關鍵路徑。智慧城市不僅是城市管理模式的轉型升級,更是城市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抓手。智慧治理正從“網格吹哨”的基層探索邁向“城市操作系統”的系統集成。通過將城管、應急、交通、水務等部門的感知體系與業務系統匯聚至統一中樞,城市得以實現全域感知、全程可視、全時響應,形成動態閉環的治理格局。例如,深圳將低空經濟納入城市綜合交通體系,探索“統一規劃、統籌運營”的“一網統飛”模式,平臺基于深圳市城市交通規劃設計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的城市數字孿生技術,結合人工智能算法,構建了一個安全、可靠的低空數據網絡體系。
智慧服務是智慧城市建設的重要目的。智慧服務的本質在于讓居民更便捷地享受公共與社會服務。城市智慧服務的升級,不僅是將傳統的“精簡辦事”優化為“服務送上門”,更是通過政務數據、社會數據與個人數據的場景化融合,形成免申即享、無感支付以及精準觸達等新型服務模式。如湖南長沙開發的“我的長沙”應用通過建立醫保、衛健、民政、殘聯等部門的實時數據共享,形成了“出生一件事”和“身后一件事”的全流程聯辦服務,實現了群眾“少跑腿”、數據“多跑路”的辦事流暢體驗。在后臺層面,數據按數據元件進行計價,每一次跨部門共享都能夠被核算和增值,不僅破解了“一數多源”的頑疾,也為探索“數據財政”積累了實踐經驗,進而推動數據要素轉化為公共服務與財政支撐的雙重效益。
智慧城市并不是一場“技術秀”,而是對生產方式、生活方式和治理方式的全面升級。智慧城市建設不僅需要硬件的提升,還需要體制機制的優化。政府應盡快明確數據的歸屬權、價值評估、資產入表和流通交易等規則,讓數據真正成為能夠定價、可以交易的資產。在智慧城市的發展建設過程中,需將能源流、治理流、服務流同步數字化、資產化和市場化,從可計價、可復制、可持續的微觀應用場景做起,逐步匯聚成智慧城市的“大生態”。如此,城市數據要素蘊含的潛在價值才能被充分釋放,轉化為群眾和企業“看得見、摸得著、算得清”的紅利。
(作者王兆華 系北京理工大學經濟學院院長)
原標題:智慧城市怎么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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